犯我疆土者,必杀无赦!! 欲图灭我中华者,必杀无赦!!


苏俄促使日本南进的阴谋

  皖南事件後,中共由于党内外情势之不利,遂转取暂时退却的策略,这一策略形成之另一因素,则为国外形势对于中共同属不利。缘因一九四一年四月十三日,苏联外长莫洛托夫与日本外相松冈洋右在莫斯科签订苏日中立条约,并发表共同宣言,顿使中共立场处于左右为难的困境。

  苏日中立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一)缔约国双方保证维持相互间之和平与友好邦交,互相尊重对方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二)倘缔约国之一方成为一个或数个第三国敌对行动之对象时,则缔约国之他方,在冲突期间,即应遵守中立;(三)本约有效期限五年。另附一项宣言称「苏日双方政府为保证两国和平与友好邦交起见,兹特郑重宣言苏俄誓当尊重满洲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日本誓当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注一)

  当此一条约签订之日,日本外相松冈洋右对德国驻俄大使强调说「这一条约对于日本是非常重要的,它将是加于中国国民政府的一项极大的压力,可能由此而容易迫使中国屈膝求和;同时日本对抗英美的地位也因此增强了。」(注二)俄共真理报亦於四月十五日发表社论称「这一条约不但有助於和平的增强,同时也为日俄两国伟大人民的真实善邻友好关系开启一条大道!这种关系是日俄两国为发展相互的历史的途径所必需的。」(注三)

  这一苏日中立条约。显然违反了中苏协定大纲及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且侵害我国领土主权之完整,因此我国外交部长王宠惠于四月十四日发表声明,予以否认称「本月十三日苏联与日本签订中立协定时所发表之共同宣,内称日本尊重所谓『蒙古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完整与不可侵犯性,苏联尊重所谓『满洲国』领主完整与不可侵犯性。查东北四省及外蒙之为中华民国之一部,而为申华民国之领土;无待赘言。中国政府与人民对于第三国所为妨害中国领土与行政完整之任何约定,决不能承认。并郑重声明,苏日两国公布之共团宣言对於中国绝对无效。」(注四)同时举国舆论哗然,一致抨击苏俄之背信弃义。据上海正言报载称重庆各报一致抨击苏联违背一九三七年之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及一九二四年之中苏协定。益世报谓苏联公然将「外蒙」与「满洲国」同视,此举使苏联之威望受重大损失。大公报向为赞助中苏亲善至力者,今亦加以痛责矣。(注五)事实确实如此当时重庆大公报之社评,曾以「苏日中立条约」为题,对苏俄指责称「日本与中国战争已打到第四年,它又与德、义订有军事同盟而迟早须参加欧战;苏联与他缔结中立条约,保证不侵犯并保证在与其他一个或数个国家发生军事冲突时遵守中立,这在客观上,就等于苏联便利日本对华侵战,便利日本南进在太平洋上与英、美开战。

  「日本是否南进,是一个不知数,而此条约之便利日本侵华,则系第一义。因此在逻辑上,就自然妨碍了中苏邦交。中苏邦交之基础建立於一九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北京签定的中苏协定,该协定第四条规定『两缔约国政府声明,嗣後无论何方政府,不订立有损害对方缔约国主权及利益之条约及协定。』中国始终信守此项誓约,凡损害苏联利益及以苏联为敌的条约与集团,中国均曾拒绝参加。例如日本一再向中国诱胁的防共协定,防共同盟,均为中国所拒绝,这实际是中日开战的基本原因之一。现在苏联与日本订立此约,是便利了中国的敌人,是损害了中国的利益,且共同宣言中承认『满洲国』的存在及不可侵犯,是损害了中国的主权。且中国开战之後,一九三七年八月二十日缔结了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其第二条规定『倘缔约国之一方受一个或数个第三国侵略时,彼缔约国约定,在冲突全部时间内,对该第三国不得直接或间接予以任何援助,并不得为任何行动或签订任何协定,致该侵略国得用以施行不利于受侵略之缔约国。』

  苏联与日本签订此约。显然是予侵略中国之第三国以协助,至施行不利于受侵略的中国。「尤其可憾的,是苏日共同宣言的互相尊重所谓『满洲国』及『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东北四省的领土是中国的领土,东北四省的人民是中国的人民,日本强要割裂中国的领土,强要奴隶中国的人民,中国为此与日本打著生死存亡的大仗,苏联代表亦曾为此在国联席上谴责过日本,曾接受国联历次否认所谓『满洲国』的决议,尤其在一九二四年中苏协定中有『不订立有损害中国主权之条约及协定』的誓约,现在苏联所为,实属违约背信。又一九二四年中苏协定第五条规定『苏联政府承认外蒙为完全中华民国之一部份及尊重在该领土内中国之主权』,苏日共同宣言中竟扯出所谓『蒙古人民共和国』,并『尊重其领土完整与不可侵犯』,尤其是破坏双方条约侵害中国主权之举。┅」(注六)

  在全国民意的愤怒下、甚至一向附和中共的沈钧儒、王造时、张申府等,亦於四月十九日联名致函苏俄驻华大使潘友新转史达林,表示对这种「显然妨害我中国领土与行政的完整,我们不能不表示莫大的遗憾!故对于我政府宣布其无效的郑重声明,绝对拥护,而且深信还是我四万万五千万同胞的公意。」(注七)可是,当时以「儿子党」自居的中共,竟甘冒天下之大不题,曲意为其「老子党」苏俄辩护。四月十五日重庆「新华日报」社论「论苏日中立条约」竟谓「这次苏日条约中附带的宣言,提到伪满及外蒙古人民共和国的事,这不是苏日过去的关系上久已存在的事实,当著张鼓峰诺门坎战斗时,苏日军队便是在苏联满洲及外蒙古边境地方作战的,所以以後停战及划界委员会也是有外蒙古人民共和国及伪满代表参加的。现在这个宣言,一方面是结束了过去这个有关满蒙的挑衅,另一方面也便是保证了这两方面的今後安全,这丝毫不能也没有变更中国的领土主权。尤其是苏联声明不侵犯『满洲国』之领土,只是在说明苏联决不以武力侵犯满洲,并不能即解释为苏联已正式承认伪满之独立的国家地位,更不能解释为可以妨碍我们收复东北。」(注八)四月十六日,延安中共中央又发出了「关于苏日中立条约的中共意见」,进一步为其主子吹嘘说道「这是苏联外交政策又一次伟大的胜利」,「苏日条约,使苏联的国际地位极大的提高了。」「至於苏日声明互不侵犯满洲与外蒙,这也是其中应有之举┅┅┅这不仅对外蒙有利,即对全中国争取解放也是有利的。」四月二十七日,延安「解放」期刊又以「苏日条约之伟大意义」为题,发出报道称「苏日中立条约发表後,全球评论之多,空前未有。综合言之,则三国同盟方面,极力夸为自己的胜利,谓为苏德协定及三国同盟之逻辑发展。英美方面,则极力缩小该约之意义,同时亦暴露其一贯挑拨苏日关系,企图使苏联外交政策为其帝国主义利益服务之阴谋,遭到了严重失败之恐慌情绪;但仍在继续挑拨德苏关系,不说希特勒你要提防苏联,就说苏联你要提防希特勒┅┅┅但在国民党中之亲日派方面,则强调此约只於日本有利,於中国不利,散布恐慌情绪,企图引导中国走入投降道路顽固派方面,则企图利用狭隘民族情绪以为反苏反共之活动,客观上为亲日派所利用。」(注九)

  中共当时的这些论点,特别是为了讨好「老子党」,甚至说苏日声明互不侵犯满蒙,是应有之举,无异承认满蒙为日俄领土,中共这种卖国汉奸面目,已经暴露无遗了。至于「解放」期刊批评民主国家警告苏联要提防希特勒,以及所谓亲日派强调此约只於日本有利,於中国不利等等,事後已为事实证明,当时罔顾国家民族利益,强词夺理,曲意为苏联辩护并肆意造谣挑拨的,不是民主国家或国民党人士,相反的,正是宁愿出卖满蒙并鼓励日寇南侵的中共自己。同时残酷的事实也证明,苏日中立条约,鼓励了日寇偷袭珍珠港和发动太平洋战争,这难这就是「苏联外交政策又一次伟大的胜利」?

(一)一九四一年四月十五日,重庆「大公报」。
(二)「昭和之动乱」中译本第七十一页,转引自吴相湘「帝俄侵略中国史」第四一五页,一九五四年三月,台北国立编译馆出版。
(三)H.L.Moore.SovietFarEasternPolicyP252.转引自「帝俄侵略中国史」。
(四)一九四一年四月十五日,上海「正言报」。
(五)一九四一年四月十六日,上海「正言报」。
(六)一九四一年四月十五日,重庆「大公报」社评。
(七)刘一鹗「苏日协定後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七、一十八页,重庆胜利出版社,一九四一年八月出版。
(八)一九四一年四月十五日,重庆「新华日报」社论。
(九)延安「解放」一二八期,一九四一年五月十五日出版。

本文摘自郭华伦《中共史论》第四册,国立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